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2-08-08 10:31:59

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工程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化学化工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新概念传感器与分子材料研究院工程技术人员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职责

新概念传感器与分子材料研究院工程技术岗位

2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1.对接研究院基础研究成果,承担薄膜器件化和概念性传感器研制工作;

2.与专业公司对接,承担传感器产品研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3.结合研究院发展规划,前瞻性开展传感器智能化、微型化和柔性化研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已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9年8月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986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学习经历。

4.具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产业界传感器和科学仪器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8月6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8月6日至8月31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化学化工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http://www.chem.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初步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各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化学化工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按照不超过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考核;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五)考核。化学化工学院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综合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100分,化学化工学院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综合面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安排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7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

(六)确定拟聘和递补人选。化学化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化学化工学院在网站对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化学化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81530727

电子邮箱:incsmm@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致知楼化学化工学院1355办公室

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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