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招聘简章

来源:忻城县人民政府 2022-08-10 10:21:56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至8月14日;

2.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邮箱:xczwzx@163.com。

3.报名地点: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尾政务服务中心501室)。

4.面试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以及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同时核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5.联系电话:0772-551258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工资待遇

经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标准为每月145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出差按规定补助;工作时间有午餐补助15元/天

七、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负责解释。

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8月9日

附件:忻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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