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7人公告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会议精神和《甘洛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洛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甘府发[2022]15号),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企工作人员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甘洛县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毕业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人员也可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户口所在地,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招录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2年8月23日,户籍为四川省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nluo.gov.cn/]及其他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在考生报名期间对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笔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报考等相关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应聘者填写《甘洛县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填写《甘洛县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二,现场填写);
(5)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内容,在报名信息表上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诚实填写本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至报名当日,前后时间要连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每个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差额的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6日9:00至17:00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醒,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时应提供准考证,考生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anluo.gov.cn/]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高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
(2)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方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2)体检标准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复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八)考核
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此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招聘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不再安排递补。
五、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与所报名的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本企业的组织(人事)、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公务员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报名、考试等环节时身体健康。
(二)为保证报考人员能顺利参加考试,请事前打印好本人参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自行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测量,扫场所码。
(四)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813140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834-7821358
甘洛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2年甘洛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甘洛县2022年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甘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