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92名简章
关于印发灌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简章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灌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简章》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接通知后,立即将《灌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简章》在本单位职工中进行宣传,并在单位显目位置进行张贴,特别是一定要逐一告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乡(镇)中心学校还要将《灌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简章》下发到各村校,要求各村校同样做好相应宣传工作,并逐一电话告知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
灌阳县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15日
灌阳县2022年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确保县直中小学正常教学,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相应专业教师到县直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名额(共计92名。其中小学24名,初中38名,高中30名)
(一)县直属机关第一小学选调教师2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
(二)县直属机关第二小学选调教师4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
(三)县民族小学选调教师2名:其中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四)县大仁(移民)寄宿制小学(红军小学)选调教师16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6名、体育2名、美术1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
(五) 灌阳县灌阳镇初级中学(国典实验中学)选调教师38名: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3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3名、体育3名、生物3名、化学4名、信息1名。
(六)灌阳县高级中学选调物理教师2名。
(七)灌阳县第二高级中学选调教师28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3名。
二、公开选调方式
公开选调县直中小学所需教师按择优直接调入、专业面试和考核的程序择优选调两种方式进行。
(一)择优直接调入
乡(镇)初级中学教师所任教相应学科成绩优异,在2021年、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统改或初级中学毕业学业考试中连续2年获全县乡(镇)排名第一名,根据县直初级中学、小学相应学科需要,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县直初级中学或小学任教。
乡(镇)小学教师所任教相应学科成绩优异,在2021年、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统改或小学毕业文化素质检测中连续2年获全县乡(镇)相应科目排名第一名,根据县直小学相应学科需要,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县直小学任教。
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校长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获年度考评一等奖者,根据县直学校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相应学段县直学校工作。
县直小学教师,具有相应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有初中教学经历,根据县直初级中学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教育局考核,择优报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调入相应初级中学任教。
(二)按专业面试、考核的程序择优选调
1.选调条件及要求
(1)县直初级中学面向县内现任在职在编教师。
(2)选调县直小学教师面向在编在岗县内学校现任教师(含控制数教师)。
(3)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事业心强。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教研能力,以及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6)原代课教师考入的教师参加县直学校选调,必须合同期满。
(7)县直中小学之间同学段教师不能互相报考。
(8)参加选调的教师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检测中排全县中等以上(含中等);未参加全县统一检测的科目成绩排本乡镇学科成绩中等以上(含中等)。
(9)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需在乡镇工作3年(含3年)以上。
(10)具体要求
小学阶段任教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且取得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参加县直初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的公开选调。参加县直初级中学选调的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必须与现任教学科或文凭相应。参加高级中学选调的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必须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文凭相应。
县直小学面向全县乡(镇)小学在职在编教师中择优选调。
县直初级中学选调的所有学科,面向全县乡(镇)初中在职在编教师中择优选调。
高级中学选调的所有学科,面向全县乡(镇)在职在编教师中择优选调。
(11)下列情形不得参与县直学校选调
①在处分期内的教师不得参与县直学校选调。
②有违反师德师风造成影响的教师。
2.选调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②报名手续:报名者只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教师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并交相应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
③所有岗位直接进行专业面试,不进行文化考试。
(2) 县直中小学专业面试(总分100分,专业面试40%计入总成绩)。
①评委:专业面试评委在县纪委等部门人员的监督下,从外县和本县抽调教师组成,每个考场设评委7人、监督员1人、统分员1人、核分员1人。
②评分:根据专业面试者的综合表现,参考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分。评委保留两位小数。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为专业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③专业面试内容:中小学现行教材。
④专业面试形式:模拟试教10分钟。
⑤专业面试时间:面试前2天通知;面试地点:见《面试证》。
(3)县直中小学考核(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后2天内完成。
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抽选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专业面试者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4)决定选调
①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按各项得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按考核成绩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调名单)。
如选调后,县直中小学有教师出缺,其所缺学科名额在该学校选调后的相应学科人员中依次递补。
②被确定选调到县直中小学任教语文和英语的教师,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以上的成绩,否则退回原单位。
③凡被确定调入新单位的教师,一律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1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④凡被确定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岗位设置按新单位实际情况重新定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