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烟台龙口市“乡村工作者”招聘198人简章

来源:龙口市人民政府 2022-08-17 09:42:34

2022年龙口市“乡村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工作,充实培养基层人才,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工作者”198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农村工作,志愿长期扎根基层一线、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民群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24日(含)之后、2004年8月24日(含)之前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不满2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合同期内的龙口市社区工作者;
 
  8.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 “乡村工作者”分配到农村社区,参与镇街农村社区工作,重点做好宣传落实政策、加强基层党建、联系服务群众、强化乡村治理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对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9:00-8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24日11:00-8月27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24日11:00-8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3.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26日16:00自动禁止报名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8月27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27日11: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2年8月24日11:00-8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2年9月9日9:00-9月1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龙口市公开招聘“乡村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应聘“乡村工作者”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倍,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同一镇街区核减的招聘计划在A岗位与B岗位之间调剂。不能调剂的按1: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山东省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日,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持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理论知识、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工作实务、计算机操作知识等,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龙口市公开招聘“乡村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乡工作者”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2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参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分数合格可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二次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后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街区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分配到农村社区工作。对岗位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乡村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人员定岗后与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党员须按要求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作为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市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七、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社区工作者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落实薪酬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设置六个月的笔试成绩有效期。对于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择时采取志愿报名,重新组织面试的形式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龙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35-8503952
 
  监督电话:13256385991
 
  附件1:2022年乡村工作者招聘计划.xls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4:应聘“乡村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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