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华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143人公告(第二次)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2022-08-18 09:16:55

2022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用公告(第二次)

 

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143名。

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管理平台(http://qssy.zjks.com)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二、招用范围

范围和对象、条件参照《磐安县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办法》(附件3)。其中,招用条件中要求磐安户籍的,须参加过2020年以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教师招聘、卫技人员招聘且有笔试成绩的可报考;招用条件中要求非磐安籍的,须参加过2020年以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且有笔试成绩的可报考。

三、招用程序及办法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用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8月23日9时—8月29日9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职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及积分

资格审核时间:8月24日9时—8月30日9时。

由招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积分材料提交时间:8月24日9时—9月1日9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向招用单位提供报考条件所需的材料及积分所需的材料,须提供积分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和积分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安排

根据积分从高到低按招用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用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积分相同的,积分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用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公示。公示时间:9月1日—9月7日。公示开始后,公示无异议者,参加面试。有异议经查实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在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招用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积分不带入面试计算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积分高的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6个月内参加人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健)组织体检合格的,可以免予体检。

考察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由招用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招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用单位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招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用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为编外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招用手续前放弃招用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招用。

递补须在招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用职位人员招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以上研究生除外)。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已经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须书面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未满首次签订合同规定年限的不得报考。

3.每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报考人员在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处理。

5.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用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6.本次招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招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7.报考人员对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2046。

8.疫情期间,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用单位

招用职位

招用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要求

咨询电话

备注

1

县纪委(监察委)

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不限

84669662

 

2

县委统战部

办公室文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2805

 

3

县府办

地方志编纂室工作人员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汉语言文学、法学、教育学

不限

84661889

 

4

检察院

检察辅助人员

3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法学

磐安

84886773

 

5

统计局

乡镇专职统计员

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统计学类,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

不限

84662209

 

6

统计局

乡镇专职统计员(金磐开发区)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统计学类,财务会计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

不限

84662209

 

7

经济商务局

工作人员

5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0589

 

8

人力社保局

工作人员1

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磐安

84662946

 

9

人力社保局

工作人员2

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磐安

84662946

 

10

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文员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8619

 

11

农业农村局

宅基地管理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8619

 

12

审计局

工作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63800

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3

医疗保障局

医保中心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509227

医学类专业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14

文广旅体局

公共服务和宣传推广工作人员1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磐安

84668080

 

15

文广旅体局

公共服务和宣传推广工作人员2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磐安

84668080

 

16

文广旅体局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8080

 

17

大盘山博物馆

运行管理部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84698199

 

18

大盘山博物馆

宣教部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98199

 

19

邮政管理局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物流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

磐安

84660185

 

20

气象局

办公室文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5802

 

21

气象局

综合业务岗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气象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环境与安全类

磐安

84665802

 

22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办公室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958811

 

23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市场部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958811

 

24

中药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技术部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958811

 

25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党政办办事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793208

 

26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商局办事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84793208

 

27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经发局办事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793208

 

28

365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室文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60005

 

29

新渥街道办事处

办公室文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880001

 

30

新渥街道办事处

综合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880001

 

31

尖山镇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协管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15267982903

 

32

尖山镇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15267982903

 

33

尚湖镇人民政府

综合岗位

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508060

 

34

方前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员1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84631001

 

35

方前镇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员2

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31001

 

36

双峰乡人民政府

四个平台管理员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计算机类,电气类

不限

84958361

 

37

双峰乡人民政府

综合岗位

1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新闻传播学类

不限

84958361

 

38

窈川乡人民政府

综合信息指挥室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81003

 

39

窈川乡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81003

 

40

双溪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员1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85365

 

41

双溪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员2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85365

能运营微信公众号

4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人员1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电气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不限

84661379

 

4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作人员2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建筑设计类,土木类,土木工程类,土建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工商管理类

不限

84661379

 

44

综合行政执法局

基层执法辅助人员1

10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5周岁

不限

磐安

84959505

基层中队

45

综合行政执法局

基层执法辅助人员2

6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959505

基层中队

46

综合行政执法局

基层执法辅助人员3

4

本科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959505

局机关

47

综合行政执法局

基层执法辅助人员4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金华

84959505

金磐开发区

48

综合行政执法局

乡镇街道执法队执法辅助人员

33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磐安

84959505

新老城区8人;玉山区域11人;盘山区域8人;仁川冷水6人

49

融媒体中心

新闻采编岗位

5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专科:摄影摄像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本科:新闻传播学类,广播影视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磐安

84502008

有新闻从业经历的专业不限

50

融媒体中心

摄影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专科:摄影摄像技术 本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

磐安

84502008

有新闻从业经历的专业不限

51

融媒体中心

网信值班岗位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502008

中共党员,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2

民政局

乡镇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5355

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3

民政局

365民政窗口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40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665355

 

54

尖山镇中心卫生院

工作人员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磐安

84791007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5

安文街道办事处

城建办工作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不限

84661160

 

56

安文街道办事处

综合岗位

1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61160

 

57

人力社保局

劳动保障专管员

12

大专及以上

18周岁至35周岁

不限

不限

不限

84661086

 

附件2:2022年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一、户籍要求

1. 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2年8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或出生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住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佐证材料为依据);

(5)2022年8月17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须经劳动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并以劳动合同和养老金缴纳时间一致为准);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2.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5周岁(197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三、“专业”审查

报考专业名称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请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向招用单位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专业确认的说明。

本办法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用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3:磐安县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用工作,建立编外人才“储备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除驾驶员、安保、食堂员工等职位外,原则上从编外人才“储备池”中择优招用。

一、储备池人才范围

未纳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管理。

二、储备池人才管理

进入编外人才“储备池”的人员,实行积分制管理。采取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参加人事考试笔试总成绩等项目,按一定的分值进行积分制管理。

(一)学历积分。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的,可按下列标准计分。

1.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积2分;

2.具有本科学历的,积1.5分;

3.具有大专学历的,积1分;

计分时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方可计分。 (二)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积分。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按以下标准计分:

1.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积3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积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积2分;

(4)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积1.5分。

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2.职业技能积分

(1)具有高级技师的,积2.5分;

(2)具有技师的,积2分;

(3)具有高级工的,积1.5分;

(4)具有中级工的,积1分;

(5)具有初级工的,积0.5分;

(6)具有专项证书的,积0.3分。

计分时以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计算,不重复计分,多个专业技术职称和多个职业技能不累计计分。

(三)参加人事考试笔试成绩积分。根据人事考试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积分。譬如张XX,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该次笔试满分为200分,折算积分为0.6分。计算公式为:笔试积分=笔试总成绩/该次笔试满分。笔试总成绩以参加人事考试公布(查询)的成绩为准,可以择最高一次的成绩。

三、储备池人才运用

人力社保局发布编外人员招用公告后,启用编外人才“储备池”,符合报名条件的储备池人才统一在线上报名。招用单位负责审核,在报名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向招用单位提供积分材料。招用单位负责审核计分,将名单(按积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报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积分不带入面试计算总成绩。6个月内参加人事考试并由组织部、人力社保部门(含教育、卫健)组织体检合格的,可以免予体检。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积 分 表

项目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审核分

说明

学历

研究生

2

   

1.计分时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双学历不累计计分; 2.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方可计分。

本科

1.5

大专

1

专业技术职称

正高级

3

   

1.计分时以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计算,不重复计分;2.多个专业技术职称、多个职业技能不累计计分。

副高级

2.5

中级

2

初级

1.5

职业技能

高级技师

2.5

   

技师

2

高级工

1.5

中级工

1

初级工

0.5

具有专项证书

0.3

参加人事考试笔试成绩积分

   

1.计算公式为:笔试积分=笔试总成绩/该次笔试满分。譬如张XX,参加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20分,该次笔试满分为200分,折算积分为0.6分。2.笔试总成绩以参加人事考试公布(查询)的成绩为准,可以择最高一次的成绩。

总 分

   

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本人签名:

附件4:磐安县人事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用面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磐安县人力社保局另行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提前申请“浙江健康码”(以下提及的健康码均专指“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不去国(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浙江各地“健康码”在省内互认(如为中高风险地区的除外)。

(二)按实际参加面试时间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三)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备用隔离考场面试。

(四)考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发现有与疫情相关的可疑情况,经调查,无流行病学史的受控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有流行病学史或不能坚持考试的受控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五)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填报“健康申报表”并提交“承诺书”后,方可领取。

(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在考点门口入场时,要提前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身份证”、“通知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考生从进入到离开考点期间,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查验身份除外)。不扎堆、不聚集聊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入考场时统一进行手消处理。

(八)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的考生,应在当场次考试结束后12小时内,到定点医院排查。

(九)受疫情影响,考点禁止外来车辆入内的,请考生尽量选择出租车、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出行,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入场防疫检测需要一定时间,务必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逾期不能入场,耽误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十)对有伪造、虚假申报防疫信息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考生,将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须知内容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注:流行病学史,是指在规定受控的时限内,有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密接史”。规定受控的时限,包括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社区监测(限定活动场所)的时间,届时具体天数要求,按政府防疫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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