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3人公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资产管理员 |
1 |
年龄18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高中及以上文凭,需要有一定的财会、法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村建办工作人员 |
1 |
年龄20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凭,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消防监管工作人员 |
1 |
年龄20至45周岁,性别不限,永康本地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凭,中共党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若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
二、工资待遇
按照全市编外用工办法规定,具体面议。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至8月23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112办公室。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石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施主任 联系电话:87355002(办)。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