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需要,根据现检察辅助人员队伍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0名,须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广东省汕头市户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2日之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中文电脑输入技能、语言表达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管理方式。被聘人员属机关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00至9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在2022年9月2日9:00至2022年9月6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stjpjcyzp2022/
3.报名材料:
(1)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上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上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5.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名结束3天内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结果的反馈,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技能测试+面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1.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方式为看打,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优先。
(3)成绩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如下:
①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后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中签名);
② 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③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 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A4纸上);
⑥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⑦ C类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非必需材料);
⑧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
(3)集中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三)考试总成绩
1.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本次成绩自公告聘用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未录取的应聘人员将统一收录进本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储备人才库中。在此期间如果出现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空缺的情况,我院将再次启动招录程序,对于人才库中的应聘人员,采用免除技能测试环节、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录筛选。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或考察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报院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组确定具体工作岗位,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2.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法另行制定),每年考核合格、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官网、金平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0754-88571558)
监督部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8329275)
技术咨询电话:88996337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5:30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et
附件2: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et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