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东莞市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5人公告
东莞市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工作调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他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9:00至9月4日17:00。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报考职位的具体条件,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dg.gov.cn/hdjlpt/yjzj/answer/23022,报考人员需上传以下资料(请打包压缩上传,以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命名):
(1)《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底色,100KB以下);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报名初审。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岗位条件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将无法参加后续招聘事项。
3.报考咨询。报名咨询电话:87363599;87738728,联系人陈先生、曾小姐。
4.考试费用。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5.准考证发放与考场准入。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提供的邮箱,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届时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6.报考职位设置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年龄、相关工作经历等)均应在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2.本次所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考公告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开考比例为1:3,如某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作相应缩减或取消,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上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考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qingxi/)公布。
2.资格审核。报考者面试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为东莞市清溪医院,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费。报考人员如未按通知的时间参加体检,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道德修养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东莞清溪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qingxi/)公示7天。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公示中发现有影响后续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相应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方式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我镇同类编外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应聘考生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同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或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居家健康隔离或监测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聘任一环节。
若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3.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附件:1.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清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信息汇总表.xls
清溪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