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招聘公办小学心理教师2人公告
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心理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办小学聘用制心理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珠海鹤洲新区(筹)简介
珠海鹤洲新区(筹)地处广东省珠海市南部,拟规划范围包括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洪保十”片区(洪湾、保税区(含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十字门片区)以及鹤洲片区,地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门户位置。陆域规划总面积235.29平方公里,其中万山片区约88.87平方公里(下辖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洪湾保税十字门片区约26.26平方公里,鹤洲片区(含珠海中心站(鹤洲)枢纽所在的白蕉南片区)约120.16平方公里,鹤洲新区未来可开发利用空间约134平方公里。其地理位置的优势,确定了鹤洲新区将成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联动发展区、开放型经济体制发展创新试验区、港珠澳大桥经济拓展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城市新中心。
下辖十字门小学、保税区第一小学、桂山小学(海岛)、万山小学(海岛),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同步提升。
二、招聘岗位、人数、待遇
(一)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向上,团结合作;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已取得高等院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
职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等级 |
工作岗位所属区域 |
学历学位 |
专业代码 |
小学心理教师 |
2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十字门保税区 |
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
A0402 心理学 A040101 教育学原理 A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A040113 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 A040115 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 |
(四)薪酬待遇
被聘者拟按规定与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标准拟按《鹤洲新区筹备组义务教育学校薪酬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nfzhbj@zh-hr.com进行报名(请在Email的主题中注明应聘的岗位,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小学心理教师张三”)。
文件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RAR压缩包(注意:简历文件格式不符者,投递简历将自动被剔除,请留意)
3.报名资料:
(1)《鹤洲新区筹备组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无需扫描,以word格式投递);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其它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体检、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 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 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预以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资料审查时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因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因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87439、8687435(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地址:珠海市鹤洲新区宝胜路6号利是达星际广场2号楼817室。投诉电话:0756-8686645(鹤洲新区筹备组纪检监察工委),地址:珠海保税区管委会1号楼)。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