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司法警察。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10名;行政人员1名;司法警察3名(男性)。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四)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书记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能力。
(六)行政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完成各类题材材料、总结、方案、信息、稿件等撰写工作及后勤保障、库房管理等日常行政工作。
(七)司法警察岗位要求男性,具有警院(校)、司法学院(校)及其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或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6日。
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例:法官助理张三)发送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hcfyzgk@126.com。
报名材料: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报名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法官助理面试前需进行笔试;书记员面试前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即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司法警察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
(三)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工资待遇
法官助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3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书记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行政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司法警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308号
电子邮箱:hcfyzgk@126.com
联系电话:政治部0779-3930665、3930663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