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公告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面向社会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聘用制,男性队员7-8名、女性文秘岗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面试,择优录用。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和学历要求。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名额、条件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年龄 |
户籍 |
工作经历及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含工作经历、专业技术等)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
10名(男性7-8名、女性2-3名) |
不限 |
男性:20-45周岁。 女性:20-40周岁。 |
男性:潭东镇户籍以外人员(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女性:不限户籍。 |
1.男性:27周岁以下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7-40周岁以下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45周岁以下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2.女性:30周岁以下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基层乡镇工作经验者优先。 3.退役军人学历不限。 |
1、同等条件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公安院校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 2、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电工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等)或有相关从业经历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视情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
注: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含当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可采取现场、电话、信函、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报名资料。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潭东镇政府院内附属2号楼),邮编:341401。市内乘115、138路公交可直达。
联系电话:0797-6580336、18666161166(谢)、19914705520(张)
邮箱:117442534@qq.com
报名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纸质版2份;
4.银行征信证明;
5.个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在校或单位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视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考察及公示
由潭东镇组织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能力。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问题,予以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后,表现优秀或专业适用的,可调整至镇机关部门岗位。
(七)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考核工资、燃油补贴组成,参照潭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聘用后提供食宿,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上级人事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个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体温正常(<37.3℃)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报名时需确认并签署健康承诺书。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潭东镇政府负责解释,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