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劳务人员3人简章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自愿从事行政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社会反响良好,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加过邪教组织。
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年月为1987年8月31日以后),具有启东市户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岗位类型为编外劳务,岗位个数共3个,开考比例为1:3,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启东市行政中心(便民楼)615办公室(公园南路199号),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人员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qd/)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组织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安排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招聘活动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考生在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期间,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ntqd/)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试(笔试、面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行程卡”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或证明并现场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中无中高风险地区记录、无干咳发热等异常症状、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应服从考场防疫管理,自备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
2、考生凡有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补录
本次招聘结束后,后期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并根据拟招聘人员意愿及体检、考察结果最终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也可另行组织招聘,具体招聘内容重新发布。
三、录用与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不收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13-68635502。
五、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13-83110038。
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录用信息查询: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
附件:报名表
启东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