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南昌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六)

来源: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2-09-03 09:39:03

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六)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9月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工作,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0年以来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2021年、2022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岗位条件

科研助理1

1

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类、中文类及其相关专业

研究生/硕士

 

科研助理2

1

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哲学、考古学、林学、风景园林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科学技术史、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研究生/硕士

 

科研助理3

1

专业不限

研究生/硕士

中共党员

注: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系统二维码如下:

(三)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91-88126554。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9月12日在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招聘信息”栏发布,应聘人员届时前往查看。

2.现场确认。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报名表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式一份)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需提供材料如下:

① 应聘人员填写的《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六)》、《南昌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六)》(见附件)。②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④报考“科研助理3”岗位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⑤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提供。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待遇:

(1)实行编制外聘用,聘期3年,工资待遇按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另给予一定补贴。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规定予以解聘。

南昌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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