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第十四师昆玉市招聘辅警30名公告

来源:和田就业 2022-09-07 13:48:12

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十四师昆玉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招聘30名辅警,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宗教信仰。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

6. 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7. 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低近视等症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法律、法规要求取消列入招聘范围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 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2. 报名时间

2022年9月8日10:00时—2022年9月14日20:00时。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者不得现场、网上重复报名。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及6个基层所队。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昆仑派出所(47团)、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拉依苏派出所(225团)。

报考者携带: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③近半年内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1份;④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任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

报考者自行下载《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填表说明》(附件3),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电子版报名表。

将以下材料:①电子版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③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工作(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的清晰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重命名为“户籍所在省份+姓名”(如:甘肃张三),发送至邮箱:2497779638@qq.com,发送一次即可。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材料缺失、材料模糊变形、身份证过期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回复邮件“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人员,不得在其他报名地点或网上重复报名。

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逐人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常识、基础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相同时,通过加试选择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条件所列12条情形。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所需证明材料的报考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兑现相关待遇。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者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宜,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微信公众号“昆玉警事”,因查看其他网络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考试失误,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人员,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薪酬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按照《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福利保障标准暂行规定》(师市党办发〔2019〕48号)文件执行。同时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年度考核定等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工资。辅警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单位每年为辅警额外购买大额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待遇

辅警享受国家、自治区、兵团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休假标准按《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请销假制度(试行)》执行。

(三)劳动关系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十四师公安机关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十四师公安局负责。

八、优惠政策

(一)路费核报

内地户籍辅警满6个月的,师市公安局予以报销首次进疆到岗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第十四师公安机关民警探亲假报销标准》执行。

(二)子女入学政策

辅警子女在第十四师昆玉市辖区入学,按规定享受兵团学生资助政策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新疆区内初中班政策。

咨询电话:

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

0903-2528528

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

15276033879

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18203662669

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17881726813

昆仑派出所(47团):13037614528

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18213043469

拉依苏派出所(225团):18699175812

受理时间:

上午10:30-14:00

下午16:00-20:00。

附件1- 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xlsx

附件2-2022年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

附件3 - 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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