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广东韶关乐昌市民政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乐昌市民政局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民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夯实民政工作人才基础,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3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乐昌市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在乐昌市民政局、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岗位上安排使用,具体聘用岗位根据聘用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所学专业、个人专长及岗位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1987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期间出生),会计职位具有会计资格从业证和会计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期间出生),乐昌市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属乐昌市户籍)或在乐昌市累计工作(含入本地社保)五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3.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未满的;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撤职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6.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8:30至9月15日17:00,共7天。(现场报名时间点为2022年9月13日至15日9:00-11:30,15: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乐昌市民政局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51103。
网上报名: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以电子版(扫码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c5551103@126.com(邮箱第一位为字母L小写,后面为数字)。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乐昌市民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2份(网上报名提供本人签字的扫描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职业及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属乐昌市户籍,需提供父母、配偶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在乐昌市累计工作五年以上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报考会计职位人员需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和3年及以上会计方面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现场报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4)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局工作人员会在笔试前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
(3)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曾受刑事处分、违纪违法、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信息。凡蓄意隐瞒以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4)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省、韶、乐昌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21天内无境外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可正常参加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不能参加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的人员: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4.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旅居史的报考者;5.不能提供考前(笔试前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请考生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个人防疫防护措施,确保顺利参加并完成各项招聘环节事宜。期间,请考生日常按相关要求佩戴好口罩,不要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凡考生提交资料报名后,后续由于个人疫情问题而无法满足乐昌市疫情防控条件要求的,乐昌市民政局有权即时取消该人员的报考、笔试及面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百分制。
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前三十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分数评定及成绩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体优先聘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乐昌市民政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报考信息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民政局提出,监督投诉电话:5551103。
(六)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与调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待遇
参照乐昌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标准3.6万元包干/人/年(含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六、其他
本公告由乐昌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51103。
乐昌市民政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