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嘉兴市经开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2年嘉兴市经开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嘉兴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经开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6名专业从事工会工作者的专职人员,3男3女,具体从事街道工会工作(详见下图)。
报考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有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类、财务管理类、文秘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具体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具有嘉兴市本级常住户口,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6、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邮箱:jkqtzy@163.com(联系人:孙铮妍,咨询电话:83689489)。
3、报考方式:请将户口簿(本人所在页)、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备注姓名)及《经开区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附件1)发送至报名邮箱。凡《招聘公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完整清晰上传的,一概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予以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在考试前按通知领取准考证。
笔试和面试
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相加计算。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共2个半小时。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点设在嘉兴市区)
笔试内容: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含职业能力测试客观题和综合应用主观题,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时事政治(2021年10月—2022年9月)、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嘉兴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根据工会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工会业务知识,由嘉兴市总工会委托第三方命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经开区总工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经开区总工会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经开区总工会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报嘉兴市总工会审批。
待遇及管理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经开区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两个月。经聘用后,由经开区总工会统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基本工资与工龄、工会工作时间相挂钩,原则上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与工作实绩、考核情况相挂钩,由经开区总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和疗休养等待遇。对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总工会指导,经开区总工会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由嘉兴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总工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