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22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2〕15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要求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读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官网(http://www.gjmfzx.com/)同时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首页,查询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才引智岗位,点击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qgb0033@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中心考核组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官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采取(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
1、笔试:笔试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统一组织,根据所报专业岗位的专业知识要求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了解应聘人员与拟聘职位相适应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拟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心负责通知。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由中心对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方可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方案解释权归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055877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长江路金桥路交叉口东北角
商丘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