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供销社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公告
金溪县供销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县供销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从事综合性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本职工作,有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或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近一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心;
6、沟通能力强,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较为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期内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方式: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金溪县供销社办公室,咨询电话13979459375(唐)微信同号。
3、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点击本公告下方附件可下载表格;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照3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察
主要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方式对考察对象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由县供销社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金溪县供销社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录用后每月工资2600元。录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金溪县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具体防疫要求另行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原因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的,由其本人负责。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溪县供销社负责解释。
金溪县供销社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