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选调学科教研员公告
荆州市公开选调学科教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专业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办学校、教科研机构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调高中语文、英语、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各1名;小学语文教研员1名,共10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研工作,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有5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高中教研员须目前在高中学校任教或在教学科研机构工作,小学教研员须有小学任教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能流动的情形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三、相关待遇
(一)本次选调的人员,按照不低于原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给予相应待遇。
(二)在课题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符合荆州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gzhou.gov.cn)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
3.报名材料:
(1)个人《公开选调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在编人员编制卡、学历学位证、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现任职称聘任证书等;
(3)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相关支撑材料)、教学实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及其他证书;
(4)专著与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顺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4.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发到指定邮箱:9526175@qq.com。
(二)资格审查
荆州市教育局和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对选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岗位要求相一致(材料要求见附件2)。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履历业绩分析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履历业绩分析,对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经过竞争性比选后,择优提出意向性人选,与人选所在单位沟通征求意见。根据履历业绩分析、综合比选、征求意见等情况,经研究后提出考察意向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荆州市教育局和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优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选,若无影响选调的情况,则其他人员不再考察;若存在影响选调的情况,则考察第二意向人选,以此类推。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荆州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将拟选调人员报告、拟选调人员名单、考察、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由中共荆州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荆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
(二)选调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三)本公告所列内容,由荆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开选调工作咨询电话:0716—8442066。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