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37人简章
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根据郯城县人民法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以下统称“法警”)37名(限男性)。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法警属县人民法院非在编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县人民法院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被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在编人民司法警察法定待遇。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色盲,无色弱,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法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五)自愿从事法院法警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法院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电话:0539-6107901。
(二)报名地点
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服务中心东副楼40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需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郯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登记表》(须贴好照片)、《应聘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手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需复印)、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近期同底板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退役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信用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7、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计划考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
按照录用计划与体能测评人数不高于1: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评范围。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内容主要包括:4×10米往返跑、1000米、一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体检、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入体检、政治考核(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进入体检、政治考核),其中进入体能测评的笔试人员最后一名若干重分者,加试。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政治考核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法警的情形。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测、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本职位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适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郯城县人民法院。新招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九、待遇保障
法警受聘期间基本工资暂按每月23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标准执行,并落实工资待遇动态增长。工作期间配发服装,统一缴纳社会保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为个人提供劳动技能培训。
十、其他
1、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入场时,应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等相关证明材料,佩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疫情防控人员测温,主动扫验“场所码”,人员间隔保持1米以上,不符合疫情要求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郯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9-7156096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539-7156070
郯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