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东港市大东街道实施“归巢行动”选聘公告
辽宁省东港市大东街道实施“归巢行动”选聘公告
根据《东港市乡村人才振兴“归巢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面向全街道大学生选聘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东港市户籍;
4.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身体健康。
二、选聘数量
选聘一名大学生。
三、工作待遇
1.聘用岗位: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党外人员,一般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3.工资报酬:聘用期间,工资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本科生2万元、每位硕士研究生3万元补贴。缴纳“两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工资按实开工资的80%发放。
四、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参加选聘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无犯罪证明等复印件)到街道组织办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3日。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
4.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情况,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5.政审与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街道党工委牵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联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联审不合格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
6.选聘任职。拟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由街道党工委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在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各村实际开展党的建设、电商发展等工作。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联系部门:大东街道组织办506
联系电话:0415-7123996
中共大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