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海关招录大楼管理员公告
丽水海关公开招录大楼管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海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大楼维护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丽水海关龙泉办公区大楼管理员1名(派遣用工),工作常住地为龙泉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专科及以上,具有电工从业资格,有较强的动手和学习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能接受加班、出差,服务意识强,能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三年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9月25日。
2.报名邮箱:14662258@qq.com。
3.报名电话:15857865258。
4.报名方式:报名者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比选所需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比选面试
根据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情况进行比选,确定面试对象;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组织实施体检、考察程序,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丽水海关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丽水海关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行程卡状态。来(返)丽人员严格执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和健康管理措施》,属于管控区域人员,或未提供面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2.按实际参加面试日计算,如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以及其他尚处在医学管理期间的对象,近7天有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省份旅居史的人员,近10天内有发热、咳嗽、鼻塞、咽痛等症状,未排除传染病或未明确诊断的人员,暂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3.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考试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健康申报。参加面试人员应主动申报,在报到时如实填写并提交健康申报承诺书。
监督电话: 0578-2305081,丽水市人民街597号
丽水海关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