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黑河市孙吴县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孙吴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现职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招聘范围及数量
拟提供3个乡镇事业编制岗位,面向全县11个乡镇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项招聘。
三、资格条件
参加招聘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决有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较高的群众公认度,在推进落实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基层党建等工作任务时成效显著,作风扎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因特别优秀、表现突出,任期内本人或所在村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可放宽至48周岁(197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及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及以上(含担任村委会主任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按月计算,截止到2022年9月,每12个月计算为一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推荐参加招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受到过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6.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问题的;
9.任职期间所在村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件被上级问责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截至17时前)。
2.报名地点。由报名人员所在乡镇党委在报名时间内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进行统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孙吴县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报名表》及《个人书面承诺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任职年限相关证明材料、近期蓝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乡镇党委填报《孙吴县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推荐表》,提供推荐人员的政治鉴定、廉政鉴定。
4.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二)能力业绩考核。
采取业绩考核和组织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个人综合素质和基层工作业绩。总成绩100分。
1. 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评分组,对报考人员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全面准确掌握报考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束后以一定方式公布成绩。
2.面试。面试共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参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核对象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再进行汇总,业绩考核、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孙吴人民政府网站(www.hljsunwu.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三)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等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阶段人员。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乡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缺检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选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培养
受聘人员所在乡(镇)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受聘人员原则上进入所在乡(镇)事业编制,仍要继续在村工作,除提拔、解聘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在村任职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管理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456-8421226
监督举报电话:0456-8422997
咨询或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00-17:30
七、其他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面试。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国内疫情防控地区风险等级变动提示,不要前往和途径国内疫情防控的中高风险地区。
(三)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前7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以防疫情变化导致因隔离期限而影响面试。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孙吴县落实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激励和保障待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孙吴县落实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激励和保障待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孙吴县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报名表.docx
附件2孙吴县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