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环人字〔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贺州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参公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贺州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贺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贺州市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岗位简介 |
专业要求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从事地表水、大气、土壤、声环境等现场采样监测、实验室分析等相关工作 |
化学类、化工类、环境科学类、环境工程类、检验检测及分析测试类和生态环境监测类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有大型仪器操作经验者优先 |
辅助管理岗位 |
1 |
从事上传下达、来访接待、会务安排、材料编写、收发文件、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 |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哲学类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1.报名者请自行下载并填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发邮件至本中心邮箱hzjczxrs@163.com。2.直接在“贺州微就业”上报名。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中心对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
辅助管理岗位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专业技术岗位考核采取面试加实操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对监测技术所需的技能操作能力。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
(五)档案审核
人事部门查阅审核档案人选的人事档案,审核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个人考试考核的结果,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按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按照考核总成绩和考核结果递补人员。
(七)备案管理
单位确定拟聘人选后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备案,备案通过的继续办理聘用手续,备案不通过则按个人考试考核结果递补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
五、工作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中心聘用人员薪酬执行。
(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