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合肥市学校安保人员招募206人公告
合肥市2022年学校安保人员招募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合肥市2022年学校安保人员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募计划
2022年合肥市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206名(见附件1),主要安排在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时间为1年。
三、招募对象
(一)招募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17时止,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登记表、身份证及毕业证扫描件发往至各县(市)区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县(市)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募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27日17时前完成。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三)招募方式。招募一般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费用个人自理。
(四)确定人选。设岗县(市)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签订合同。拟招募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安保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招募为学校安保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二)学校安保人员在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
(三)学校安保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和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地或设岗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