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临川区消防执勤力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工作等消防中心工作的需要,全力为临川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岗位)10人。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所招聘的人员为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聘的合同消防队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家庭及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在消防部队长期发展做建设贡献的男性青年;
2、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青年;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在4.6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病史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身高不低于1.6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或其它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特殊技能如: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视频编辑、CAD excel图表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复印件到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报名。联系人:张梦
18702559312/0794-8331119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2022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抚州市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招聘人员需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占比40%、100米跑占比20%、单杠引体向上占比20%、俯卧撑占比20%。体能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各项目成绩对应分值见附件2)。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每位应聘者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地点为晏殊大道特勤站三楼会议室。
(3)考核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1)政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2)体检
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3个月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保障
(一)集训3个月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4152元;
(二)正式队员工资为二类区域5190元/月以上,高危补贴不低于880元/月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江西省政府消防员管理办法》,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临川区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