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妇联专职社工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
(三)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热心于妇女儿童工作,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岗位性质适合女性。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和不配合开展环境整治等不配合本镇中心工作行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有煸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要求 |
妇联专职 社工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1.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热心于妇女儿童工作,岗位性质适合女性。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大云镇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日9:00-2022年10月9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要按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
(3)应聘人员能力素质的各类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0月3日9:00-2022年10月10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笔试
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的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事件处置、文字组织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相关规定。
(六)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相关说明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录用的,由本人负责。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大云镇妇联专职社工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等相关工作人员待遇。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