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招聘环卫工人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关于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为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海幢街环卫保洁质量及垃圾分类成效,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以下简称:海幢街道环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环卫工人,主要从事环卫保洁,垃圾收运或垃圾分类督导员等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由海幢街道环监所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热爱环卫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三)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同等条件下,持有C1或以上驾驶证照者优先考虑安排收运岗位。
(五)以下情况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9日起,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中杏林大街8号3楼,联系电话:020-84397479
(三)报名方式:须本人到现场,持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对应聘人员采取统一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聘用。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需提供近期体检合格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审核合格后将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参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享有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带薪休年假等。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广东省和广州市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根据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仍接受长期报名储备,不再发布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