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高新区辅助性岗位招聘666人公告

来源: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2-09-29 11:45:40

大庆高新区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高新区基层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服务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社区工作者134人,工作内容主要为辅助开展与社区居民相关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务性工作,以及其他社区相关工作。

专职网格员212人,工作内容主要为网格巡查、网格事件处置、基础信息采集、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辅警320人,其中男性300人,女性20人,工作内容主要为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勤务辅警相关工作。

二、工作地点

大庆高新区辖区范围内。

三、招聘条件

(一)社区工作者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有3年以上高新区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 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1日(含)前获得学历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对有3年以上高新区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职网格员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1日(含)前获得学历证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庆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三)辅警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 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1日(含)前获得学历证书;

2、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1年9月27日(含)至1986年9月27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大庆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常住居民;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从事过辅警工作或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特长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过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7、曾参与邪教、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的;

8、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与大庆高新区黎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3162元(含五险),按月发放,缴纳五险;试用期期间按基本工资80%比例计发试用期工资,五险正常缴纳。

拟聘用的专职网格员与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派遣至黎明街道辖区各社区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缴纳五险,基本工资2287元/月(含五险),按月发放;平均绩效奖金500元/月,年终按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试用期期间按基本工资80%比例计发试用期工资,五险正常缴纳。

拟聘用的辅警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工作,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工资22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平均绩效奖金500元/月,按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发放。试用期期间按基本工资80%比例计发试用期工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五、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形式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庆高新区网站http://dhp.daq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09月28日9:00 -10月1日17:00,报名时间适情况可适当延长。

2、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dqgx.zhaopin.com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并上传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

(3)大庆市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大庆市户籍者(自本公告发布前登记)应提供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持居住证者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大庆市居住证原件(自本公告发布前登记);

(4)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咨询:0459-2762623(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0459-6030685(辅警)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补充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查。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立即完成缴费确认,报名费45元/人,详见附件《缴费须知》,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日17:00。

(五)线上笔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成绩,则一并纳入考察人选范围。

(六)体能测试

仅辅警岗位需要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和标准为:男子1000米4分35秒以内为合格;女子800米4分30秒以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未通过体能测试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本次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线上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8日

附件:《缴费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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