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等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来源:蠡县人民政府 2022-09-30 16:54:11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审计局等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遴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总计 14名。

一、遴选方式和原则

(一)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遴选范围

蠡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差额及自收自支干部身份的人员(不含教体、卫健、乡镇)。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

遴选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蠡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作风扎实,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遴选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当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调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学历认证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况。

四、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

1、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2、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7日,在保定市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 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遴选采取线上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2186。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3:00至2022年10月7日18:00。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遴选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遴选政策和拟调岗位条件等;

(2)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名人员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公告》及《遴选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资格;

(3)考生务必牢记考试等重要时间,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审核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17:00登录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218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审核后,进入笔试环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后续程序时间安排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请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上午9:30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考生须在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北健康码”小程序,自动生成个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建议考生考前14天持续关注个人“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比如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弹窗等),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做好参考准备。

考前14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及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含直辖市的区)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及7日内社会面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级市(含出现大面积聚集性疫情的直辖市)旅居史,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1)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2)考前14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持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解除隔离和医学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持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笔试。

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前款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或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含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自入境或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县之日起计算,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及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地级市(含出现大面积聚集性疫情的直辖市)旅居史的考生(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7日内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应按照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并按照考区所在地管控要求,至考前已按规定完成健康监测的,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在隔离治疗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5、各遴选岗位按照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登录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2186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打印《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考试开考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进入考场,防疫要求同笔试。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六) 总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2186查询总成绩。

(七) 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面试成绩高的、笔试分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体检由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九)公示、调用

1、依据各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并在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调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调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调用。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遴选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调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并填写《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进行记录,以免影响参考。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技术电话: 0312-3289522

附件:岗位表、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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