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招聘公告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面向社会招聘妇产科医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妇产科医生:1人,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0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者优先,具有2年及以上二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邮件主题写明“姓名+妇产科招聘”。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本科学历的笔试开考比例设置为1:2(岗位职数和报名人数之比)。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2.面试: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在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0717-6487181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