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公告

来源:兴仁市人民政府 2022-10-09 16:42:02

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的公告

 

为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执勤岗位类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正常休息,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周末或节假日须接受轮岗值班)。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吸毒、涉黑、涉抢、涉盗、涉黄、参加邪教记录。

2.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大队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

3.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有吃苦耐劳、艰苦顽强的意志品质,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具有敢于争先和甘于奉献精神。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年龄21至35周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核查结果为准),熟练办公室工作、文字功底扎实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具备保密意识,遵守单位保密规定,禁止泄露单位相关信息;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本工作岗位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核查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互联网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资格证书、接种疫苗证明以文件夹形式投送至QQ邮箱695654350@qq.com(文件以“名字+电话形式+简历”命名),或直接到消防救援大队提交报名材料。咨询方式:顾女士:13765226138。

首轮笔试考核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3个月以内体检报告、本人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应含加强针,可以使用微信截图,但需面试时核实)(以上材料最终未聘用的同志,将全数返还)

(三)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12时结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试用期的将取消试用资格直接辞退。大队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入围者参加笔试、面试。

(五)考核内容、时间和方法

1.笔试时间:根据近期疫情防控需求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2.笔试内容:围绕岗位匹配度相关知识进行,具体以实际笔试内容为准。

3.面试:主要围绕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等进行。

4.公示及录用: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聘用人员。

六、工作待遇

(一)身份性质

一经录用,纳入政府非执勤类专职消防员(文员,主要从事行政业务和防火工作)管理。

(二)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由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午餐、晚餐、服装(离职时需退还);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2000元/月予以发放;试用期结束后,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组成,约2800-3500元,结合工龄和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

5.绩效工资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度。

6.社会保险:支队按照国家、贵州省和黔西南有关规定,依法办理保险和相关保障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署:试用期结束后,如符合要求,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三)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提供个人作品存在造假、抄袭、模仿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试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六)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本招聘方案由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解释。

兴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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