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财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财务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专业类别为会计学类。
5.具有相关会计工作经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学类、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财务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符合招聘条件的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招聘职位+名字)后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qzzyzzb@qinzhou.gov.com。
(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10月20日至2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面试。
(四)面试。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的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月薪同后勤控制数人员使用经费。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职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123号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3687085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