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6人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注:章丘法院本次聘用制人员招聘仅通过章丘法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录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疑问,请联系章丘法院,谨防受骗。
根据工作需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其中圣井法庭、埠村法庭、刁镇法庭各1人)。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计算机中文录入听打和看打速度每分钟分别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
5.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有回避关系的(配偶及家庭成员从事律师职业的);
6.其他不宜在相应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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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即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百度引擎搜“章丘法院”)“新闻中心”栏目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zqfyzp@163.com,请注明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3日。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招聘单位将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综合技能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分别为每分钟90字以上,正确率90%以上。
(三)面试
综合技能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书记员按综合技能测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
(五)试用期及派遣管理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2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依照岗位类别确定,缴纳“五险一金”,根据个人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实行工龄补贴、岗位补贴和绩效奖金制度等。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833717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