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招聘7人公告
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水务工程技术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水务工程规划和项目设计的技术审查及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等工作。
(二)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事务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广州市东江北干流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域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有关规划和调度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对流域内水务设施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梅州水库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广州市珠江前后航道流域事务中心为广州市水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珠江前后航道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流域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有关规划和调度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对流域内水务设施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珠江堤防的建设和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具体职位要求详见《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考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招聘人员类型
2022年毕业生。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非2022年毕业生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6.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下午17时。
(三)相关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1.考试网上确认: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17时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2.打印准考证。所有确认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5.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上传至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7.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核。
(二)资格复核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复核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核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按时提供规定有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6.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7.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gz.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
4.面试成绩公布:每名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5.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分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可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及广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gz.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依次排序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2.报考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3.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4.2022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必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5.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6.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笔试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执行(附件3)。
资格审查、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广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8521312;监督电话:020-88521305。
广州市水务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1.广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3.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