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面向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32人简章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简章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由交通部于1975年建校,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山东省港口集团主办,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在校学生13000余人。设立有港口学院、海事学院、现代物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了港口机电专业群、航海技术专业群、现代航运专业群、数字商贸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智能网联汽车专业群、信息技术专业群、应急救援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39个专业。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示范院校、山东省优质院校和青岛市品牌院校。
为更好满足学院发展对人才需求,现面向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英语水平;
4.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突出;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202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应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2.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7年9月15日后出生),硕士研究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5日后出生)。
3.存在档案造假、违规异地高考、个人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形的,不接受报名;被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32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和专业要求附后。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
有求职意向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网站,以及在招聘专场和“双选会”现场扫码投递应聘材料,所有应聘材料投递成功以系统接收为准。网上简历投递时间截止2022年11月20日。
简历投递网址:http://campus.51job.com/sdgk2023/
(二)资格审核及简历筛选
依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应聘信息初审和测试现场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测评、笔试和面试。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资料清单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
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评及笔试
对初筛及资格审查合格简历,发送职业性格测验进行测评;并统一安排进行综合能力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开考。报名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学院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决定是否开考。
(四)资格复审
1.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同一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招聘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3.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试用
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需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如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递补
1.如放弃体检、考察或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2.应聘人员在收到录取通知公示后,如七天内未如期办理入职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入职,并取消其应聘资格。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完成简历投递和报名应聘工作。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4.被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学院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5.学院有权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整个招聘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2-83262918;0532-81735686
附件: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需求计划表.docx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