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安平县招聘派遣制辅助工作人员45人公告
安平县招聘派遣制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安平县委宣传部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县人社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辅助人员5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城管协管员30名。为顺利推进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本次招聘仅限2021年4月7日以前进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备案且在岗的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教育、卫生、公安(含消防)以及社区办编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政治坚定,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符合岗位其他要求;
(四)现岗用人单位同意;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治安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参加邪教组织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录用的。
三、报名
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亦可)。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红旗东街326号人社局三楼308室
咨询电话:0318-7581066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由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执法局组成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结束三天后通过报名咨询电话查询。
五、考试考核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方式,另行发布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排名,各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收集考生人事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情况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与待遇
被招录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期限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内不可向流动,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工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
被招录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安平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九、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为顺利参加考试做好准备。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附件1: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