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枣阳人事考试网 2022-10-15 10:48:57

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枣阳市急救中心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受市卫健局委托,市人事考试院组织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枣阳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要求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存在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与其所在单位推荐,采取本人现场报送《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附件2)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原件报送至市人事考试院(民主路23号五楼,公安局对面)。其中报考“医疗岗”、“护理岗”和“财务会计岗”的需同时报送工作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同时在枣阳人事考试网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枣阳市人事考试网(www.zy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报名窗口于2022年10月24日12: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3.网上报名办法

(1)笔试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由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名通过市人事考试院报名系统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应在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此报名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和缴费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4)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2: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10月16日9:00至2022年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50元/科)。

具体缴费方法为:考生初审通过后,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缴费确认页面后,仔细阅读红字提示信息。在网上缴费确认页面用支付宝扫描支付二维码,进入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面试达不到1:3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没有形成竞争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70分划定合格线。整体面试合格线定为65分。

因岗位取消或核减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予以退还报名费;因笔试缺考或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不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8:30-10:0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初步定于2022年10月29日上午举行。

(1)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2)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9日9:00期间,自行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笔试时间进行适时调整,准考证打印时间同步推迟。鉴于在打印准考证之前,整个考试考场已经编排,考生试卷已经征订,因选聘岗位取消或核减,致使考生无法参加笔试的情况予以退还报名费;因其他原因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均视为缺考,不予退还报名费。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3.笔试成绩通过枣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以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人选: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照岗位选聘计划1:3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达不到1:3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没有形成竞争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划定。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报告,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都需要携带。

4.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应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出现资格条件有异议等特殊情况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选聘报考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考官评分原则上最高分为90分,高于90分或者低于60分的,考官要在评分表上作出说明。面试考官打分实行签名制。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纳入考察、体检对象),并在枣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五)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计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2)×40%;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卫健局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体检;因在考察、体检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管理

1.根据总成绩排序、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并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取消选聘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仍需按程序体检、政审后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报市委编办,使用市急救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办理调动手续。如不服从安排,则不予录用。

七、其他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公开选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选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10-6311315(市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电话:0710-6310254(市卫健局)

监督电话:0710-6331257(市卫健局监察室)

附件1: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附件3:枣阳市急救中心面向本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doc

枣阳市卫健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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