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青城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111人公告(第三批)
高青县青城镇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第三批我镇开发了111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
1、村级网格员岗位89个:招聘自然村网格员89名,主要在本自然村工作,协助村两委成员从事村级矛盾排查和调解、便民服务、文化管理、隐患排查、卫生清理、疫情防控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等。
2、环境治理员3人:主要负责产业园内环境治理工作。
3、镇域环境综合治理员11人:工作范围:全镇范围内城乡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区域。主要工作职责:道路及两侧积存垃圾、杂物清理;道路绿化病虫害防治、枯枝杂草清理等日常管护;主要道路秩序维护等。
4、文化管理员1人,负责文昌阁及青城镇老城故事内、外卫生清理。
5、民生事务管理员4人,负责光明新村和西五合村长者食堂相关事务。
6、疫情防控监督员3人,主要负责镇政府两座办公楼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五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户籍在青城镇所属村,在本村居住,对村情熟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青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城乡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月平均工资750元/月,按月发放。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补贴年限: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此项补贴与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均以属于社保补贴范畴,享受时间合并计算。
青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