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宁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22人公告

来源:邹城市钢山街道 2022-10-17 17:06:22

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切实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2名。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钢山街道户籍或钢山街道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无法适应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乡村公益岗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本村村民优先使用;

乡村公益岗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智能机使用知识优先使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情况见《2022年钢山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择优录用报名人员,岗位可根据招聘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二)报名时间:乡村岗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乡村岗报名人员到相关村(社区)报名。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到报名点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五)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因素,对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街道成立专项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察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查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择优确定应聘人员。

(六)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资格条件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

(七)审批反馈: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岗位管理

(一)协议签订。人员上岗前,街道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街道监督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辞退(退出)和补充机制,加强人员规范化管理。

(三)监督管理。街道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村(社区)招聘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钢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5115089

附件1:邹城市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再开发招聘信息表(1).xlsx

附件2: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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