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花沟镇政府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126人公告
高青县花沟镇政府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花沟镇开发了126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花沟镇辖区内各村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乡村振兴协理员岗位12个,在部分管区工作,包括协助镇乡村振兴服务站做好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引领、项目检查、评估验收、巡视审计、督察考核相关事务性工作;所在管区、村居安排的其他乡村振兴服务工作,以及管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城乡环境大整治协理员30个,在管区工作,主要包括严格按照标准,及时协助处理城乡环境大整治反馈问题整改,同时反馈整改情况;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协助做好路域、村周边的清扫工作;做好沟渠河沿等农用废弃物捡拾清理;协助做好镇、管区集中卫生清理行动;以及管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3、村居巡防协理员45个,在行政村工作,主要包括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逻,发现点火行为立即制止,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做到辖区内不冒烟、不点火;协助做好镇、管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以及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安环办、管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4、村居调查协理员39个,在管区工作,主要包括协助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居民满意度调查等各类居民调查工作;以及管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置对象
1、安置对象范围扩大。由原来的4类人员扩展为五类: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2、财政供养人员及在村集体中担任职务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3、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报县人社局备案后上岗。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24日
2、报名地点:户口所在地管区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参加报名。
四、岗位聘用
(一)民主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村召开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劳动保障人社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三)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镇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局。
(四)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花沟镇与劳动者签订工作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
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拟聘用人员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500至750元,由所在管区和管理单位根据服务群众人数和实际工作量确定,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高青县花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