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延安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20 15:27:35
2022年第二批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黄陵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96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2年第二批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7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黄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ling.gov.cn/)、黄陵党建微信公众号、黄陵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gling.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08: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报名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27日08:00至2022年11月1日18:00。
根据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08:00至11月2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一科,每人按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应聘人员应于11月7日8:00至11月11日24:00从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存。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教育学基础知识约占7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医学基础知识约占7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等。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黄陵县设立考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1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教育类、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4.成绩计算、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参与,成立考察组,采取走访、谈话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严重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一次性给予10-15万元安家补助。
3.聘用人员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发放当年生活补贴,连续5年,每年5-10万元,期间年度考核低于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生活补贴补助。
4.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县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县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5.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各项补贴。
五、疫情防控
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面试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11-5212063
技术咨询电话:0911-5216869
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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