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贵州贵阳乌当区招聘驻矿安监员2人简章

来源:乌当区人民政府 2022-10-22 11:37:36

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简章

为加强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当区驻矿安监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区驻矿安监员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该岗位专业按照岗位需求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7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7年报考公务员,2018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7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2年10月26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2年10月26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7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以电子邮件为准),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毕业证书照片、《诚信报考承诺书》(需签字、盖手印)。以上材料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WDRSJZHK@163.com邮箱。逾期、资料不齐或内容不清楚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密切关注审核状态,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报名邮箱。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本次招聘报考人数小于等于35人只需参加面试。报考人数大于35人,还需参加《综合知识》笔试。区招聘办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生是否需要参加《综合知识》笔试,并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报考人数大于35人,须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笔试考试成绩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供考生查询,考生应密切关注。

六、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区招聘办核准后,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七、面试及合格分数线

若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小于等于35人,将不进行《综合知识》笔试,但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根据《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资格审核(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结合报考岗位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1.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的,总成绩=《综合知识》百分制折算后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2.只参加面试的,总成绩=综合题得分×60%+专业题得分×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 “乌当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若本次招聘考试进行《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程序的,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程序的,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时专业题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区招聘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区招聘办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办确定。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办审定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核,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的,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该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6841746(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86402350(乌当区纪委监委)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我市、我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1-86843846(乌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只在“乌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考生应注意及时查看。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办研究确定。

(七)本《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

1.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2.乌当区2022年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报名信息表

3.诚信承诺书

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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