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3人公告

来源:甘肃省金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2-10-23 10:12:58

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专业人才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计划

(一)管委会机关选聘环保专业人才1人;

(二)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选聘讲解员2人。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所招聘职位所需的工作实践经验和专业资格条件;

7. 所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11月1日。

(二)参加选聘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环保专业人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

(3)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 讲解员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音乐、影视、播音、教育等相关专业;

(3)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口齿清晰,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4)体貌端庄、气质好、形象佳,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5)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 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岗位查询

公开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选聘岗位表》),可在国家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cs.gov.cn/)下载。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选聘岗位表》公布的电话联系(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00:00时至10月28日24:00时。具体步骤如下:

1. 报名人员登录国家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下载填写《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岗位,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同时,下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近期电子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扫描为PDF版(照片除外),统一打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161825304@qq.com,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报考讲解员的人员还需提供2张近期生活照,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发至邮箱。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提交材料时间以邮箱收到电子版材料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材料的,不得纳入报考人员范围。

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选聘单位同意,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在工作日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聘单位联系。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试准考证将通过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进行发放,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1.面试。面试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标准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载明的为准。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结束后以适当方式进行,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复审过程中,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其他材料的,将提前通知报名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根据选聘岗位面试情况确定,考察由选聘单位组织实施。同时,综合面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在国家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二)体检。体检医院由选聘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国家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1. 环保专业人才:新聘用的专业人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讲解员:新聘用的讲解员,聘用后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 环保专业人才: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参照经开区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试用期间,不执行绩效工资,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2. 讲解员:实行“月薪+奖金”模式,月薪4000-5000元,奖金包括半年绩效奖金×2+全年考核奖金,享受“五险两金”。

八、防疫要求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开选聘专业人才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国家级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甘肃省、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联系方式

单 位: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68号

电 话:0935-5995682 0935-8315806

邮 箱:2161825304@qq.com

中共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10月22日

附件1.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专业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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