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公安分局_八百垧公安分局_红岗交警大队招聘辅警28人公告
红岗公安分局、八百垧公安分局、红岗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红岗区基层社会治理,充实基层服务力量,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性别 |
01 |
红岗公安分局辅警 |
8 |
男性 |
02 |
八百垧公安分局辅警 |
14 |
男性 |
03 |
八百垧公安分局辅警 |
1 |
女性 |
04 |
红岗交警大队辅警 |
3 |
男性 |
05 |
红岗交警大队辅警 |
2 |
女性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报考者应于2022年8月1日(含)前获得学历证书;
4.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1年10月22日(含)至1986年10月22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大庆市户籍或持有市内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的常住居民;
6.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7.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从事过辅警工作或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特长的;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
2、报名材料
(1)下载填写附件《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
(4)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扫描件(户口簿首页和报考人员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所需材料登记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5)大专以下学历的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扫描件或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对应报名邮箱,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填写“姓名+手机号码+岗位代码”,《报名登记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邮箱
红岗公安分局:hgfj2019@163.com
八百垧公安分局:hgbbsga@163.com
红岗交警大队:hgjjdd00@163.com
4、咨询电话
红岗公安分局:0459-2799715
八百垧公安分局:0459-4893862
红岗交警大队:0459-4892166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补充材料。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报考单位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四)筛选原则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高于招聘计划数即可进行笔试,如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高于招聘计划数,则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成绩,则一并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六)面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其中笔试成绩占比70%,面试成绩占比30%),如末位出现并列成绩,则根据笔试成绩优先录取。
(七)体能测试
辅警岗位需要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和标准为:男子1000米4分35秒以内为合格,女子800米4分30秒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未通过体能测试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体能测试),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和考察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工作的情况。
本次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未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备选人员按排名公示,半年内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以从备选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补录。拟聘用人员在红岗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工资230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二)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相关待遇。
五、人员管理
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使用与考核。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岗位情况,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考者自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笔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红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等环节做适当调整,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一切相关通知将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漏接、拒接等原因导致联系不上,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大庆市红岗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