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教育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哈尔滨教育云 2022-10-24 09:04:42

2022年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为解决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教研岗位人员紧缺问题,配齐配强专业化人员队伍,经哈尔滨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决定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1.初中教研员选调范围: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教研员或初中学校对应学科在编在岗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

2.高中教研员选调范围:哈尔滨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职位和数量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2年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四、公告发布网站(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二)哈尔滨教育云:https://www.hrbeduy.com

(三)“哈尔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四)“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研员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现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初中数学和道德与法治教研员2个岗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高中生物和综合实践教研员2个岗位具有一级教师职称。

5.年龄要求: 50(含)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8.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组织人事等相关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遴选(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日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1号楼201室

(道外区景阳街21号,景阳街与南坎街交口)

3.报名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报名人所在单位盖章)2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2022年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2份(需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6)2吋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4.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信息与《选调计划表》要求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报考人员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资格确认

根据公布的选调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要求等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具体工作由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选调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6.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7.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8.咨询电话:0451-53910865、158466068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公众号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选调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选调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选调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岗位相关知识熟悉掌握程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笔试不合格。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报考人员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成绩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报考人员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一)考察

考察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研究院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犯罪记录、个人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和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时间及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机构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报考人员须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该选调岗位由用人单位明确递补意见,需递补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有效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照选调岗位聘任及兑现待遇。

九、选调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910922、1331367288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十、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应切实遵守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指令及考试组织方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影响,招聘各环节具体时间需要调整的,将在“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开选调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选调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开选调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教育局和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选调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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