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人公告

来源:南通交通运输局 2022-10-28 10:17:07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船闸运调员2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南通地区户籍优先;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性别、对象及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

(三)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四)工作地点在九圩港船闸运行中心,心理素质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

(五)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报名联系人:倪老师,报名电话: 0513-83558060

四、考试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本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超过20人,进行笔试、计算机实操和面试;若人数达到开考比例但不超过20人,则取消笔试环节,只进行计算机实操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计算机实操

计算机实操为现场上机操作,测试office办公软件的操作水平,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和计算机实操合计分排名,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1、报名人数超过20人:按照笔试成绩40%、计算机实操成绩20%和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报名人数不超过20人:总成绩按照实操成绩20%和面试成绩80%合计(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录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录用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3549393。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3549360(包女士)。

附件1:《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疫情防控登记表》

附件3:《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附件1-3.docx

南通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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