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威海职业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招聘简章
威海职业学院2022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威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原威海广播电视大学、威海教育学院和威海市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2004年5月,与威海市技术学院合并,实行一个学校两块牌子。学校坐落于最适宜人类居住的美丽滨城威海,总占地3000余亩,其中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是国内唯一拥有海的学校。学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12月被教育部 财政部公布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要求,以服务威海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对内放开搞活,对外开放办学;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为威海行业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先后获得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等荣誉称号。2021年学校办学治校综合改革经验等先后4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等栏目专题报道,产生广泛影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大赛获奖、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报考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zzrsc@wh.shandong.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
3.报名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相应岗位要求的大赛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公布文件);(4)有本人签名的《威海职业学院2022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及word版(须有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个人简历,附上本人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包括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6)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7)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经学校同意后最晚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4.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次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学校将不定期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威海职业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通过邮件回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专家评议、技能测试、试讲或直接考察等方式组织招聘,具体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考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学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用。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职业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
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威海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十、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职业学院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1)5700269 5701098
监督电话:(0631)5710589
附件1:威海职业学院2022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威海职业学院2022年实习指导教师招聘报名表.docx
威海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