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考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四川省、市、区公务员遴选及有关招录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名额及职位
法官助理岗位1名、司法行政人员岗位1名、司法警察岗位1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条件的眉山市内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考调条件
参加考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考调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根据任职回避相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打包传至指定邮箱:32237542@qq.com,联系人:张英,028-37612839。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2022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附件2)(贴2寸蓝底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
(三)考评及资格复审
考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评后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1.2022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相应证明信息);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考察
考试总成绩将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由考察小组确定。
(五)体检
根据考评、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后,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转任
拟调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作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事宜的解释工作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负责,咨询电话:028-37612839,13990306818)
(二)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检举。(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9150557797)
附件1:2022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度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11月4日